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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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申 | 董事長 | 51.00% | 朝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孫明照 | 董事 | 51.00% | 朝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孫得人 | 董事 | 51.00% | 朝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Patrick Loss | 董事 | 49.00% | 列支敦斯登商 Hilti Aktiengesellschaft |
Oliver Prinz | 董事 | 49.00% | 列支敦斯登商 Hilti Aktiengesellschaft |
Veronica Teo Wee Ling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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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7/25 | 高雄市 | NT$12,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107年12月至108年2月,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701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聖森路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7月、106年10月至106年12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聖森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