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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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卿 | 董事 | 6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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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9/09/11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勾稽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2月15、19、26日售予本市安南區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20%-25%甲基異丁酮共1870KG,查貴公司未申請20%-25%甲基異丁酮濃度核可,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確認,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該項濃度而逕行運作。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8-09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4條第1款暨違反修法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興業路一八八號 |
移動污染 | 2010/08/03 | 臺中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仁得里八德街二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