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
動產抵押 | 佰事達汽車有限公司 | 27421258 | 2022/10/26 | 2032/10/25 |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6844548 | 1,476,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移動污染 | 2023/02/11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204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新莊區立德里和興街三五之七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17/10/05 | 宜蘭縣 | NT$5,000 | 於上述時間地點檢測黑煙污染度:37%超過法定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6-100001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88.07.01~95.09.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5%)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每次新臺幣5,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立德里和興街三五之七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16/09/10 | 宜蘭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5-090005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9.07.01~2006.09.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5%)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每次新臺幣5,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立德里和興街三五之七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12/07/31 | 桃園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1-0708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並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限期於101年09月03日前完成複驗,未完成複驗將依同法第30條處以怠金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立德里和興街三五之七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