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3/06/27 |
臺南市 |
NT$6,000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紀錄:「查該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其金屬冶煉爐渣(D-1201)於111年1月貯存12.12公噸,111年2月產出3.98公噸、聯單21.76公噸、貯存0.14公噸;111年11月貯存9.7公噸,111年12月產出7.14公噸、聯單10.1367公噸、貯存0公噸;111年12月貯存0公噸,112年1月產出1.94公噸、無聯單、貯存0.14公噸;112年1月貯存0.14公噸,112年2月產出6.25公噸、無聯單、貯存0.59公噸,明顯質量不平衡。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於111年9月貯存0.38公噸,111年10月產出0.12公噸、聯單0.38公噸、貯存0公噸,明顯質量不平衡。另現場金屬冶煉爐渣貯存15袋太空袋,與該公司申報112年3月貯存0.59公噸明顯不符,及現場非有害集塵灰貯存3袋太空袋,與申報112年3月貯存3.12公噸明顯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6004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2/16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人員於110年11月17日至貴公司查明109年11月21日載運廢棄物之流向,貴公司代表人韓O英表示當日廢棄物係委託許O傑清運,經查許O傑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之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1-02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3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10日派員督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4月申報貯存21.16公噸,107年5月申報產出0.5公噸,未見有申報聯單清除,申報貯存3.16公噸,該2個月申報產出、貯存、清除數量不平衡;又貴公司於107年2月5日委託小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濾袋,惟未於107年2月申報有產出及貯存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7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5/01 |
臺南市 |
NT$200,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R8401431)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10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於貴公司大門旁的通風口旁,發現有明顯逸散粒狀物至廠房外,散布於空氣中,有督察單(含照片)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9-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03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D-1099、D-1201、R-1301、R-1304廢棄物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登載地點不一致,且R-1301此項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顯未依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2000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03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D-1201、R-1301等廢棄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9-0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9/11/29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上午09時21分許至貴公司進行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程序,稽查當時因廠內空污防制設備無法完全收集及處理,平爐型反射爐所產生粒狀污染物之廢氣,致逸散至廠外,散布於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11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19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發現現場監測儀表集塵器壓降(位置:設備旁)為0 c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集塵器壓降設計值:20,操作值:3~20 cmH2O不符合,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7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水污染 |
2013/11/19 |
臺南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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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11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8/15 |
臺南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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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0-08006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1/07/14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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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0-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