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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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宜臻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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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2/17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526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04 | 基隆市 | NT$6,000 | 未於法定時限10日內於系統申報營運紀錄,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8/16 | 基隆市 | NT$6,000 | 載運廢棄物至本市七堵區大同街27-1號附近子車丟棄,與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3)基隆市廢乙清字第0055-02號)所登載之內容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10 | 基隆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000-6268)於106年5月25日上午6時54分至至本市七堵區七安產業道路旁(垃圾子車)棄置廢棄物與公民營處理許可(證號:(103)基隆市廢乙清字第000號 )申請內容不符,業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本局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6-07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6/01/05 | 基隆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5-01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4/13 | 基隆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4-104-04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9/24 | 基隆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4-103-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一三二巷一弄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