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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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1/24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清運車輛車號:K*N-7*6*第34週[2023年08月20日至2023年08月26日]、第35週[2023年08月27日至2023年09月02日]及車號:3*6-*N第34週[2023年08月20日至2023年08月26日]、第35週[2023年08月27日至2023年09月02日],未依規定於該週之次週星期五前上網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週確認)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一二巷三九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2/07/02 | 臺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2條 | 44-101-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一二巷三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