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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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9/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11年7月29日至貴公司(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工廠)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70-01號),現場製程為原料(聚氨基甲酸酯樹脂、聚異氰酸酯架橋劑)→攪拌作業區(E101)→塗膠機(E102、E104;原料:半成品膠、紡織布)→烘箱(E103、E105)→複捲→成品,督察時發現廠內製程原物料有使用乙酸乙酯(EAC)及丁酮(MEK)作為PU樹脂濃度調整稀釋及設備殘膠清洗用,惟該原物料未核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9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9/01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PU皮製造作業,製程產出廢棄物種類為廢樹脂(D-0201除外)(D-0202)、廢布(D-0803)、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 111年7月29日督察時發現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5/11/23 | 臺中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1103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5/11/23 | 臺中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11038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