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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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永仕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28068326 | 2013/05/24 | 2023/05/24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佳里分行 | 05052322 | 12,00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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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5/24 | 臺南市 | NT$450,000 | 貴公司西港廠於112年2月2日發生火災事故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本局於同日派員前往,係從事紙製品製造業,現場於廠區大門處進行鋼瓶周界採樣送驗,於112年2月20日檢測報告顯示空氣污染物丙烯醛檢測值為0.0076 mg/m3(排放標準為0.0046 mg/m3)、有害空氣污染物苯檢測值為0.124ppm(排放標準為0.08ppm),並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查起火原因以「微小火源-火花、火星」致火災之可能性較大,顯貴公司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12-05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新興街一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24 | 臺南市 | NT$120,000 | 本局110年9月15日前往執行大新營異味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110年1月至8月使用有機溶劑(壓克力膠)138.75公噸/年,使用量超過20公噸/年,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 20-111-0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新興街一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