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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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麗 | 董事長 | 70.00% | 國興畜產股份有限公司 |
林鳳春 | 董事 | 70.00% | 國興畜產股份有限公司 |
陳亨昌 | 董事 | 30.00% | |
謝美華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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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6/15 | 彰化縣 | NT$24,000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城鄉中央路1之8號從事屠宰業務,於111年3月4日由尚佳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載運貴公司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紙混合物【D-0699】、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處理(以下簡稱焚化廠),惟前述貴公司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與焚化廠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6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3 | 彰化縣 | NT$6,000 | 查貴公司屠宰場從事禽畜屠宰加工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16日實地稽查發現,108年7月4日、7月18日、7月31日、8月1日、8月13日、8月16日、8月29日、8月30日及11月12日清運聯單(聯單編號:N300455910800041、N300455910800044、N300455910800046、N300455910800047、N300455910800049、N300455910800050、N300455910800052、N300455910800053及N300455910800066),未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水污染 | 2020/05/20 | 彰化縣 | NT$49,500 | 該屠宰場鴨毛收集處所作業過程中部分所產作業廢水疏忽未妥善收集以漫地流方式匯流至雨水溝再排至場外地面水體,作業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5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水污染 | 2019/12/12 | 彰化縣 | NT$10,000 | 屬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 30-108-12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水污染 | 2018/03/04 | 彰化縣 | NT$80,500 | 1.現場比對廢水處理設施流程,發現砂濾塔管線閥門為關閉狀態,廢水係經由中間池(2)直接至放流口排放,與許可登載廢水係經由中間池(2)進入砂濾塔再至放流口排放不一致。2.查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3.未依規定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4.另於現場查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砂濾塔發現有一許可未登載之自來水管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30-107-03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中央路一之八號 |
水污染 | 2017/06/02 | 彰化縣 | NT$179,5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6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28條、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51條第2項、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中央路一之八號 | |
水污染 | 2014/11/15 | 彰化縣 | NT$1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3-1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1/12/15 | 彰化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0-120013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中央路一之六號 | |
水污染 | 2011/08/19 | 彰化縣 | NT$1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5月13日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號令訂定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五鄰中央路一之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0/20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10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彰化縣大城鄉西港村中央路一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