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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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村騫 | 董事長 | 100.00% | 龍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洪萌懌 | 董事 | 100.00% | 龍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洪郡憶 | 董事 | 100.00% | 龍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洪偉倫 | 董事 | 100.00% | 龍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張麗莉 | 監察人 | 100.00% | 龍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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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0/11/13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物(御花園)放置於道路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1066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4/10 | 新北市 | NT$10,000 | 查貴公司所屬「富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建照號碼:103年板建字第469號)」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7-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