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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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棟 | 董事 | 60.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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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智慧森林數位有限公司 | 28523752 | 2019/03/25 | 2026/03/25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793407 | 15,0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智慧森林數位有限公司 | 28523752 | 2022/10/06 | 2032/10/06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10,580,44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智慧森林數位有限公司 | 28523752 | 2022/02/17 | 2035/02/25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05072925 | 17,52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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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8/06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5月30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運情形,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平版印刷作業程序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於113年2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二、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113年2、3、4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三、廢潤滑油(R-1703)113年1至4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06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5月30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產生的廢塑膠混合物及廢紙混合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8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2 | 臺南市 | NT$168,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12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紙混合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2-09000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2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12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紙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9001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2 | 臺南市 | NT$168,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12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紙混合物,未與委託清除、處理業者簽訂清除、處理契約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2-09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