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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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184 |
2024/1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184 |
2024/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184 |
2024/08/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9,264 |
2024/06/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336 |
2024/04/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950 |
2023/04/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909 |
2023/0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969 |
2022/12/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82 |
2022/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7,644 |
2021/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7,448 |
2021/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8,724 |
2021/04/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5,068 |
2021/02/17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8,724 |
2016/03/10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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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7/11/01 | 臺南市 | NT$200,000 | 貴公司在本市學甲區從事瀝青拌合業,其學甲廠(管制編號:D9100116)領有本府105年7月18日核發「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3-0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其製程周界(A000)粒狀物檢測頻率為每年應檢測1次,並應於106年7月18日前完成領證後第一次定期檢測。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完成M01製程周界A000定期檢測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20-106-1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梅花里北安路二段四三三巷一○二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7/08/29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在本市學甲區從事瀝青拌合業,領有本府105年7月18日核發「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3-0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檢測頻率為每6個月檢測一次,其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應於106年1月18日前完成領證後第一次定期檢測,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粒狀物、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完成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定期檢測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20-106-08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梅花里北安路二段四三三巷一○二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6/03/07 | 臺南市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5-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育德二路五五巷一七弄三七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5/05/12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50004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育德二路五五巷一七弄三七號一樓 | |
營建工程 | 2014/04/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3-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育德二路五五巷一七弄三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