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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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6/12 | 桃園市 | NT$180,000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8日派員會同本局前往本市平鎮區長安路711號督察,發現貴公司於該址堆置約有73個50加侖塑膠空桶、4個50加侖鐵桶及300餘個1公噸貝克桶(IBC桶)等,部分盛裝有不明廢液,經採取廢液樣本檢測其中12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擅自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2-06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廣德街二三八巷一八號六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06 | 桃園市 | NT$0 | 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擅自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7-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廣德街二三八巷一八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