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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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辰頴股份有限公司 | 28801262 | 2025/01/03 | 2035/01/02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10,165,5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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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09/23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發現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09年7月至9月產生量分別為10.82噸、13.25噸、12.54噸,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每月最大產生量(5.25噸)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即逕行營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0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查貴公司仍未於期限內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900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22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發現其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09年7月至9月產生量分別為10.82噸、13.25噸、12.54噸,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每月最大產生量5.25噸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3004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水污染 | 2017/06/07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於106年5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執行深度稽查業務,現場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中其T01-8(MBR系統)有一條污泥回流管線回到T01-6(生物曝氣槽),惟貴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並未標示該管線,現況顯未依貴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移動污染 | 2015/07/20 | 彰化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4-07028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
移動污染 | 2013/11/20 | 屏東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2-1102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