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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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1/11/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A0834,廠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九街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110年8、9月份現場運作紀錄,其110年8月27日買入1,000公斤,已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10-110018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一九○號七樓之一 |
水污染 | 2018/04/24 | 宜蘭縣 | NT$1,410,000 | 貴公司(施工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段662-7地號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106年8月28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22794號函),惟貴公司未依該核備計畫內容實施,逕自將未經妥善處理之逕流廢水排入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且該股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300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4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段六六二之七地號 |
水污染 | 2015/05/26 | 桃園市 | NT$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5005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頂湖九街五號 | |
水污染 | 2015/05/06 | 桃園市 | NT$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05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頂湖九街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