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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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9/06 | 桃園市 | NT$1,038,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貴廠廠方人員於廠內雨水溝勘查,現場有乳白色不明廢水持續流動情形,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6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經查係因貴廠現場操作人員因操作不慎,未將廢水設施(T01-04)濾液收集槽之廢水依規定排入廢水設施(T01-05)調節槽,導致廢水設施(T01-04)濾液廢水直接溢滿後流至廠區地面,經廠內雨水溝續流至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雨水道(RD01、RD02、RD03),最終排放至地面水體(樹林溪),惟貴廠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主管機關同意排放於該排水區域內之專用雨水下水道,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9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四路一一號 |
水污染 | 2017/06/14 | 桃園市 | NT$30,000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一四三地號 等二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