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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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8/22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B8800871)為從事鋼鐵鑄造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10月至113年3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7月30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分別核已違反以下規定:1.鋼鑄造程序(製程代碼:240042)申報資料廢鑄沙(R-0201)112年10月~113年3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2.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申報資料無機性污泥(D-0902)112年12月~113年1月、113年3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綜上所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六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1/03/0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功勝凡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60-02號),本局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至功勝凡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A007及A017袋式集塵器壓差計儀表故障,前端污染源噴砂機(E007、E020)運作中,另A024袋式集塵器入口溫度計故障,前端污染源高週波爐 (E014)及震動脫殼機 (E004)運作中。(二)E025及E026酸洗區廢氣流向有誤,應為E025及E026連接至A023洗滌塔處理,並自P003排放。(三)製程中使用調質金屬(低碳鉻、純錳、鉬、鎳及純矽)進行調質,惟調質金屬未納入許可證原物料項目中。(四)除渣劑108年使用量為13.9公噸(許可核定12.06公噸/年),天然氣108年使用量為202.569仟立方公尺(許可核定144仟立方公尺/年),已超出許可核定10%以上。(五)另上述袋式集塵器壓差計儀表及溫度計故障違反空污法之情事,本局已於110年1月25日至現場複查,爰核貴公司已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0-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七九號 |
水污染 | 2017/06/22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68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8-00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6日及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現場逕行增設一廢水處理單元(中繼槽)及廢(污)水有採回收使用之行為,顯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2.廢(污)水有採回收使用之行為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已於106年6月16日以勝字環保第10606160001號函檢具恢復原核准之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予以認定改善完成。1.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68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8-00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6日及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現場逕行增設一廢水處理單元(中繼槽)及廢(污)水有採回收使用之行為,顯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2.廢(污)水有採回收使用之行為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已於106年6月16日以勝字環保第10606160001號函檢具恢復依原核准水措內容運作之相關證明文件,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七九號 |
水污染 | 2017/06/22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68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8-00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6日及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為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惟未每日記錄pH調整槽(T01-3)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操作參數值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已於106年6月16日以勝字環保第10606160001號函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局查驗,予以認定改善完成。1.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68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8-00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6日及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為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惟未每日記錄pH調整槽(T01-3)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操作參數值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已於106年6月16日以勝字環保第10606160001號函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局查驗,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七九號 |
水污染 | 2017/06/22 | 臺中市 | NT$15,000 | 1.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68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8-00號),經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本局分別於106年3月16日及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晴天時,因廢氣洗滌塔管線泵浦滲漏導致廢(污)水經由廠內雨水道排放至工業區內專用雨水下水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2.排放廢(污)水至工業區內專用雨水下水道部分:經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貴公司台中廠已將滲漏之管線修繕完成,已無廢(污)水排放至雨水下水道,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七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7/04/24 | 臺中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台中廠位於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台中廠內金屬表面處理程序酸洗製程及其聯接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皆未登載於許可內容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4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七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