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3/03/27 |
桃園市 |
NT$294,000 |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3004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1/10/06 |
桃園市 |
NT$60,000 |
廢水處理單元之沉砂池(T01-2)廢水,以塑膠蛇形管繞過細篩池(T01-3),直接排入暫存池(T01-4),與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02-05號)叁、水污染防治措施資料/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向示意圖之登載事項運作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10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1/05/14 |
桃園市 |
NT$20,000 |
未依規定於期限內(110年3月30日)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6條 |
30-110-05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03/06 |
桃園市 |
NT$4,524,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周界外不明管線有廢水排放,現場於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另本府環境保護局同年9月19日再至貴公司稽查,使用管中攝影機至不明管線末端回溯管線查證,發現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備活性污泥池(T01-6)設置揚程馬達連接專用PVC管線將廢水繞流至該不明管線排放。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9-03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10/28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152-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定型機作業區(E202)產生之廢氣,於進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前,因管線破損逕自逸散至空氣中,未採密閉收集方式至前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許可登載為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9/05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洗滌塔(A201)之洗滌液流率為100L/min(許可範圍為252.22-900L/min),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9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9/05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公司貯存紡織污泥(R-0906)之太空包破裂,導致污泥滲出至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表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8-09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7/23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602)之壓降值為15mmH2O(許可範圍為30-120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700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7/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缺失說明如下:(一)燃煤鍋爐(E601)爐體破損,致爐內廢氣逕自逸散至大氣中。(二)洗滌塔(A503)之壓差計損壞,未維持其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6/21 |
桃園市 |
NT$2,322,000 |
貴公司暫存池(T01-2)至冷卻塔(T01-3)之間的管路裝有三通管線(管徑5inch)將廢水排放至廠內溝渠,並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南崁溪,未經核准登記之處理單元流程處理廢水,且廢水未經放流口排放,屬繞流排放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8-06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6/21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污染源燃煤鍋爐(E601)之廢氣未依許可規定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6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6/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之管線連結處破損,致廢氣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600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3/30 |
桃園市 |
NT$300,000 |
貴公司污染源燃煤鍋爐(E601)爐體破損,導致爐體廢氣逕由該破損處逸散,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3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1/25 |
桃園市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之廢氣收集管線有2處破損,導致製程廢氣散佈於大氣中,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1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1/09 |
桃園市 |
NT$168,000 |
貴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 ,且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量達每日3200立方公尺以上者,查貴事業未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附表三完成期限規定,未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設置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及維持正常功能並與本府連線傳輸,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 |
30-107-0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1/05 |
桃園市 |
NT$100,000 |
防制設備洗滌塔(A503)壓差計未能顯示讀值,未維持防制設施之監視儀錶正常運作貴公司污染源燃煤鍋爐(E501、E601)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503)壓差計未能顯示讀值,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監測儀表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1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11/29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壓降值為90mmAq,流率為100L/min(許可操作範圍值:壓降為10-50mmAq,流率為450-900L/min),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11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06/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892-04)有效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向本局申請許可文件,導致原許可證逾期失效,現場等同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6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