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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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璇(出資額(元):150,000) | |||
呂靜佩(出資額(元):200,000) | |||
楊桂媚(出資額(元):300,000) | |||
呂志鵬(出資額(元):35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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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3/02/21 | 嘉義市 | NT$3,000 | 貴行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2.9m-1,超過排放標準(1.2m-1)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21-112-02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8/11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係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行未依規定於每月十日(111年7月10日)以前主動連線申報其前月(111年6月)之營運紀錄,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移動污染 | 2022/07/14 | 嘉義市 | NT$6,000 | 貴行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3.2m-1,超過排放標準(1.2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而未超過排放標準2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21-111-07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7/28 | 嘉義縣 | NT$6,000 | 查貴行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朱緯○○於110年5月12日起兼任加義行(商業統一編號:85780484)之負責人,已涉及違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7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07/09 | 嘉義縣 | NT$1,200 | 本局110年5月17日於本縣民雄鄉福興村金世界電桿(6分37K2602EE02)附近溝渠內,查獲貴行7個福壽耐炸空桶污染溝渠之情事,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民興派出所提供之錄影畫面,查證為貴行所屬之車輛(車號:9431-EA)所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7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6/07 | 嘉義縣 | NT$6,000 | 經查貴行營運紀錄申報108年4月1筆車輛(車號:AQN-3520)、108年7月1筆車輛(車號:AFF-2327)及109年3月1筆車輛(車號:4296-DW3),上述因植入錯誤申報車輛皆非貴行許可證登記之車輛,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0-06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7/05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為例行性稽查,本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依貴行107年5月份營運紀錄抽查是否有簽訂委託契約,查貴行未與委託人(明倫自助餐、哲師總鋪師及村庄自助餐)簽訂清除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7-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5/08/05 | 嘉義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7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民新路一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