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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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3/10/24 | 宜蘭縣 | NT$7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07 | 一、貴公司(廠址:宜蘭縣冬山鄉香和村香中路1號)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2年9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PH 9.2,標準值應介於6.0~9.0),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處新臺幣7萬元整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冬山鄉香和村香中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