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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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中欣環保有限公司 | 42914745 | 2023/01/05 | 2033/01/04 | 和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90488018 | 1,665,00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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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官田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曬乾床污泥委託收集工作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 114/02/25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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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6/2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39號〉,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原為臺南市南區,109年8月6日變更為臺南市安平區在案,貴公司112年4月21日以中欣環字第11204003號函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2-06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興農里灣裡路二六三巷七五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19 | 臺南市 | NT$7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前於109年12月23督察舜大有限公司,該公司表示向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購之廢塑膠(Tray盤)再販賣予中欣環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欣公司)再利用,107年5月23日前現金交易,由舜大有限公司提供轉帳資料可知,107年7月11日、24日、8月1日廢塑膠(Tray盤)來自貴公司,先予敘明。南區督察大隊再於110年1月11日督察臺南市仁德區太子路66巷27弄221-1號(為黃子忠名片地址),貴公司代表人黃子忠承認自107年2月6日至7月31日以貴公司(107年5月23日設立)名義,向舜大有限公司購買廢塑膠(Tray盤)回收再利用,惟查貴公司未辦理廢塑膠(Tray盤)再利用檢核登記及送審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10-04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興農里灣裡路二六三巷七五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19 | 臺南市 | NT$7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前於109年12月23督察舜大有限公司,該公司表示向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購之廢塑膠(Tray盤)再販賣予中欣環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欣公司)再利用,107年5月23日前現金交易,由舜大有限公司提供轉帳資料可知,107年7月11日、24日、8月1日廢塑膠(Tray盤)來自貴公司,先予敘明。南區督察大隊再於110年1月11日督察臺南市仁德區太子路66巷27弄221-1號(為黃子忠名片地址),貴公司代表人黃子忠承認自107年2月6日至7月31日以貴公司(107年5月23日設立)名義,向舜大有限公司購買廢塑膠(Tray盤)回收再利用,惟查貴公司未記錄廢塑膠(Tray盤)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等,亦未記錄再利用產品之銷售流向、數量及用途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44-110-04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興農里灣裡路二六三巷七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