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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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3/26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9年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領有熱浸鋅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7-00號);經查M01現場製程區,其場內熱浸鋅槽加熱反應產生之白煙散布於場區空氣中,且連接M01製程區天然氣儀表持續運作中;是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09-03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