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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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 2020/08/21 | 新竹市 | NT$300,000 | 本局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三)派員至本案營建工地稽查,發現施工時未依環說書內容,工區周界設置之圍籬或隔音牆非使用密度高、重量重之材質,且未加裝隔音布或防音毯,明顯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虞,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9-08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介壽段一一○地號等二○筆土地及東橋段一○四○地號等一一筆土地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17 | 臺南市 | NT$3,600 |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本市永康區建國里復國路53巷影三華廈對面貴公司所有空地(永興段18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09年6月12日函文通知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09年7月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41-109-080186 |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一○七號九樓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