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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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4/07/01 | 2034/07/01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2,352,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4/02/27 | 2034/02/27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3,897,6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3/12/12 | 2033/09/26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7,13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3/12/12 | 2033/08/25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5,97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3/09/28 | 2033/09/26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7,13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3/08/25 | 2033/08/25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5,97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2/08/26 | 2032/08/26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2,126,16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 43917050 | 2021/03/30 | 2028/03/30 | 華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96977082 | 4,377,6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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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10/1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705-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徐○○於107年11月3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8年8月16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6月18日另聘賴○○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40-108-10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二八九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04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705-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2月7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471-HZ)過戶予嘉盛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44-107-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二八九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1/09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705-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5年7月1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087-W9)過戶予葆洲工程行,106年7月26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XK-35)過戶予宇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104年7月2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65-N3)過戶予正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44-106-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二八九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08/16 | 桃園市 | NT$1,200 | 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6-08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二八九號 |
移動污染 | 2016/10/06 | 臺中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10006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二八九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1/01/18 | 臺中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 | 41-100-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4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里高雙路二○九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0/08/20 | 苗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08007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里高雙路二○九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