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周世能 | 董事長 | 3.29% | |
陳連枝 | 董事 | 1.20% | |
周心寧 | 董事 | 8.01% | |
周正義 | 董事 | 0.87% | |
周莉寧 | 董事 | 6.51% | |
翁昌吉 | 董事 | 0.80% | |
翔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7.82% | |
周世海 | 監察人 | 6.18% | |
華昌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監察人 | 3.41%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2/09/07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軋造程序(M01),證號:H2672-05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1-09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大昌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29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106年至109年間將鐵鏽皮混合物以氧化鐵項目販賣予金吉鑫企業有限公司、金讃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皆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100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大昌路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29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解列,另查貴公司作業時於加熱鋼胚過程中產生鐵鏽皮混合物散落態樣,應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列管規範,惟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000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大昌路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