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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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8/23 | 桃園市 | NT$11,000 | 貴公司所屬-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二段191地號等3筆)空污管編:H109H11029-1,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削減計畫內沉砂池應為1座(長:6.32M、寬:12.18M、深:1.2M),有效容積為92.37立方公尺,本府環保局於當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沉砂設施為1座5噸塑膠桶及1座橘色圓桶(直徑:1M,有效水深:0.92M,有效容積0.72立方公尺),有效容積合計為5.72立方公尺,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0-08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二段一九一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