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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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4/04/01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仁武區清潔隊通報,貴公司於113年2月3日15時1分將廢棄物橡膠丟入仁武產業園區(地址:仁武區仁林路95-1號)之垃圾子母車內,本局於113年3月12日請貴公司來局說明,貴公司表示該廢棄物為高雄醫學大學校內道路刨鋪工程所產出,為圖方便故丟入他人垃圾子母車,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1-113-04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德山街四五號一五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