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張良如 | 董事長 | 62.01% | 中國精密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
張耀文 | 董事 | 62.01% | 中國精密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
張耀中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9 | 桃園市 | NT$12,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產出之廢棄物(金屬冶煉爐碴)交由湛泰興業有限公司進行清除處理,貴廠將該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之業者進行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2-11008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一七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9 | 桃園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再利用金屬冶煉爐渣,惟未申報每月該廢棄物廠內再利用聯單,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100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一七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9 | 桃園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鋁鑄造製造程序有產出金屬冶煉爐渣及加工區製程有產出廢鋁,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11008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9 | 桃園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製程產出及再利用金屬冶煉爐渣,惟未申報每月該廢棄物產出量、貯存量及廠內再利用聯單,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100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9 | 桃園市 | NT$12,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產出之廢棄物(金屬冶煉爐碴)交由湛泰興業有限公司進行清除處理,貴廠將該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之業者進行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2-11008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9/02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基本金屬製造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三重廠申報之110年9、10月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及二、(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九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2/08/09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三重廠從事鋁鑄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0號),於排放管道(P201)執行粒狀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為94 mg/Nm3(最大限值:5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11-08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