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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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道 | 董事長 | 45.62% | 國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呂盧秋雲 | 董事 | 45.62% | 國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林柏岳 | 董事 | 45.62% | 國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皮金營 | 董事 | 20.00% |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黃弘聖 | 董事 | 20.00% |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簡錫欣 | 董事 | 0.00% | |
陳弘霖 | 董事 | 0.00% | |
祝文宇 | 董事 | 20.00% |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吳悠 | 董事 | 20.00% |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游素秋 | 監察人 | 0.00% | |
王阿鄭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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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 2019/08/23 | 新北市 | NT$300,000 | 大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8年7月15日大盟字第1080715003號函提供之申請綠建築標章歷程,發現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已於108年5月24日召開綠建築標章評定會議,其會議紀錄已於108年6月5日函文,評定結果載等級評定為銀級,經評定小組評定通過,惟尚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與上開變更內容對照表:「…本案已於107年9月7日取得使用執照,欲申請展延綠建築標章取得期限至108年6月7日…」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10-108-08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06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屬板橋凱薩大飯店為產生廢食用油之旅館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稽查時現場有營運情形並產出、貯存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6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十三)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八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10/03 | 新北市 | NT$337,500 | 1.基地臨縣民大道及中山路地磚鋪面均以水泥封填連接縫,已喪失透水功能,無法達到保水目的,與原環說書5.5環保設施計畫不符。2.基地後方靠生態水池一側,現場因高低差關係,已施作固定型水泥階梯,現場工程規劃設計及配置略有調整,與原環說書圖5-15及圖5-17圖面設計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10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4/12/10 | 督察總隊 | NT$300,000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3-120004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