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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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1/05/28 | 環保署 | NT$200,000 | 受處分人於109年1-3月期間,產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下稱整治費)徵收廢棄物,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條第2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應於109年4月30日前申報及繳納整治費,本署並於109年6月9日發函向受處分人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經查受處分人逾90日(109年7月29日)仍未繳納,核屬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條第2項 | 32-110-05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三三七號一三樓 |
水污染 | 2019/12/18 | 彰化縣 | NT$160,000 | 廠內晶種切削作業區清潔液因收集系統經滿溢由廠內雨水道排放於周界外公共雨水道,惟未依規定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進行緊急應變處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8-12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路二五號 |
水污染 | 2018/05/11 | 彰化縣 | NT$84,000 |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線工路25號從事結晶矽製造廠,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將桶槽測漏廢水排放(非疏漏)至公共雨水道,於廠內雨水道採樣,檢測結果鋅1.14mg/L、鎳0.89 mg/L,惟該股廢水含有有害重金屬鎳,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05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路二五號 |
營建工程 | 2012/06/06 | 彰化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1-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四樓 | |
營建工程 | 2012/02/08 | 彰化縣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1-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四樓 | |
營建工程 | 2011/08/31 | 彰化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0-08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