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紅茶冰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12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12 PM
負責人
吳隆健
統一編號
53253279
成立日期
2011/07/13
資本額
8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07-7872339
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33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隆健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其他管理顧問(702099)
  • 非酒精飲料批發(454700)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33號
    2019/07/12
  • 資本額變更為80,000,000
    2017/07/24
  • 資本額變更為60,000,000
    2016/08/30
  • 資本額變更為40,000,000
    2015/09/30
  • 資本額變更為30,000,000
    2014/11/05
  • 資本額變更為25,000,000
    2014/09/02
  • 資本額變更為17,000,000
    2014/04/17
  • 資本額變更為7,000,000
    2013/09/06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吳家紅茶冰有限公司 53253279 2018/03/12 2033/03/11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3793407 5,140,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12 50~100萬 0~50萬
    2023 01-12 50~100萬 0萬
    2022 01-12 50~100萬 0萬
    2021 01-12 50~100萬 0~50萬
    商標
  • 吉至工藏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支付命令
    2022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1/09/28 高雄市 NT$252,000 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74.5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13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287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0-090020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三三號
    水污染 2020/08/20 高雄市 NT$810,000 本局派員於109年04月23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75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366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687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9-080016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三三號
    固定空污 2019/03/19 高雄市 NT$100,000 貴公司廠內鍋爐運作中,經貴公司人員確認係因鍋爐故障致燃燒不完全,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粒狀污染物由排放管道排放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20-108-03003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力行路二七號
    一般廢棄物 2018/11/13 高雄市 NT$1,5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07-1104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力行路二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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