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19/04/29 | 新竹縣 | NT$2,268,000 | 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9月11日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稽查,發現工地未據以本府107年5月25日府環水字第10170107132號函所同意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稽查時工地進行地下室開挖(地下2層),工地廢水未經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處理設施處理,以馬達抽出排(流)入至豆子埔溪,於排放處採樣經檢驗結果總懸浮性固體高達12,100mg/l(放流水標準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4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南市里勝利路一二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