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更正本公司110年第二季、111年第二季、112年第二季
合併財務報告與110年度、111年度、112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
報告,各期財報更正並未有影響本公司損益金額之情事
- 發言日期: 20240723
- 符合條款: 44
- 事實發生日: 20240723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23
2.公司名稱: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補充揭露或修正部分關係人之交易資訊。
(2)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金額內容更正。
(3)附註揭露事項補充修正大陸投資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8~P.29(更正前)
110年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關係人交易P.38(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10年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關係人交易P.42(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111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18/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7(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前)
111年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28/關係人交易P.38(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0(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11年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31/關係人交易P.42(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18/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6(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前)
112年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27/關係人交易P.38(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0(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12年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資本及其他權益P.31/關係人交易P.43(更正前)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前)
/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1月至6月 109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7,845 5,956
退職後福利 211 168
$ 8,056 6,12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8~P.29(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1,073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38~P.39(更正前)
(一)關係人交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0,549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42(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4,729 10,318
退職後福利 427 168
$ 15,156 10,48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期中最高持股貨出資情形86.10%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0,549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1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18(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1年1月至6月 110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7,088 7,845
退職後福利 211 211
$ 7,299 8,05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7(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
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分別為60,000千元、60,000千元及3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1,796)千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6,485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28(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38(更正前)
(一)關係人交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0(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90,000千元及6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9,366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31(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42(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1年度 110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9,212 14,729
退職後福利 427 427
$ 19,639 15,15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90,000千元及6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9,366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18(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2年1月至6月 111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7,015 7,088
退職後福利 216 211
$ 7,231 7,29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6(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
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分別為130,000千元、90,000千元及6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3,578千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0,617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27(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38~(更正前)
(一)關係人交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0(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50,000千元及9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9,352千元
(USD2,910千美元)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P.31(更正前)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應付股息外,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
七.關係人交易P.43(更正前)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4,361 19,212
退職後福利 455 427
股份基礎給付 2,378 2,417
$ 17,194 22,05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前)
(一)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50,000千元及9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更正前)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2,91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9,352千元
(USD2,910千美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26~P.27(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取得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
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3.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1月至6月 109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7,845 5,956
退職後福利 211 168
$ 8,056 6,12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84,051千元(USD3,016.9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4,051千元
(USD3,016.9千美元)
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38&P.40(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葉錦祥 本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6.取得金融資產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本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8.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
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3(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83,508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3,508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P.42&P.43(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取得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本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
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6(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100.00%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83,508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3,508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1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18(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26~P.27(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取得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
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3.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1年1月至6月 110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7,088 7,845
退職後福利 211 211
$ 7,299 8,05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7(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
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分別為159,720千元、60,000千元及3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P.30(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2,483千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89,662千元(USD3,016.9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89,662千元
(USD3,016.9千美元)
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28(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38~P.40(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
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葉錦祥 本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6.取得金融資產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本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8.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本
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1(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60,710千元及6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3(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2,649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2,649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31(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42&P.43(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
劉文雄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鐘青峰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取得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取得金融資產明細彙總如下:
110年度
關係人類別 帳列項目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本公司之董事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 3,023
主要管理階層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股權 2,016
$ 5,039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取得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之剩餘
股權,取得股權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60,710千元及60,00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5~P.46(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2,649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2,649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18(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26(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本公司之董事長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
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26(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向合併
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分別為161,140千元、160,710千元及159,72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29(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新台幣1,868千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3,946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3,946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P.27(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38&P.40(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
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肥久昌半導體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肥久昌半導體)
葉錦祥 本公司之董事長
7.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
機構融資,係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0(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80,705千元及160,71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2(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2,634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2,634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P.31(更正後)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提撥
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在此限;另視公
司營運需要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分派股利的全部或部分,如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
七.關係人交易P.43(更正後)
(一)關係人交易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葉錦祥 本公司之董事長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融資,係由
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擔任連帶保證人。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P.43(更正後)
(一)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借款開立備償本票金額
分別為180,705千元及160,710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大陸投資資訊P.46(更正後)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
91,732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新台幣
92,634千元(USD3,016.90千美元)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92,634千元
(USD3,016.90千美元)
9.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財報報告及iXBRL申報資訊
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更正對財報損益金額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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