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2/05/11 | 宜蘭縣 | NT$32,500 |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作業(營建工地位址:宜蘭縣羅東鎮十六份新段2、3丶4、5地號等4筆土地),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准文號:110年12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100039322號)在案,惟經查貴公司未依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實施(未設置沉澱池等逕流廢水削減設施),逕自將工地內產生之廢水經沉水馬達抽取排放至承受水體(十六份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7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1-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羅東鎮賢文里公正路二八九之六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