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陳龍水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2/18 | 高雄市 | NT$2,400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204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三一九巷三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1/12/16 | 高雄市 | NT$3,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10日13時40分前往該址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有使用一台怪手進行挖掘整地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0-120007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三一九巷三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08/21 | 高雄市 | NT$19,500 | 本局派員於109年06月18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9-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保生段一七九地號,保生段二三四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0/06/16 | 高雄市 | NT$2,400 | 貴公司建築工地堆置廢料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61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三一九巷三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1/23 | 高雄市 | NT$1,500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廣告名稱:松悅庭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8-0126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三一九巷三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5/10/20 | 高雄市 | NT$2,4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4-1018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三一九巷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