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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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3/28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永億段24、24-1~24-5地號共6筆土地(太平三街295號旁)施作「展宏建設有限公司 6戶住宅新建工程-A」,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3004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中街二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3/28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永億段24-6~24-10地號土地施作「展宏建設有限公司5戶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3004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中街二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3/28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永億段24-11~24-15地號施作「展宏建設有限公司 5戶住宅新建工程-C」,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3004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中街二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