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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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婕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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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7/16 | 基隆市 | NT$60,000 | 貴公司前於108年3月8日自法國進口EMPTY INK CARTRIDGE乙批(報單號碼CH//08/139/00580),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3月12日派員協助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勘驗,該報運進口之貨物為已使用過之墨水匣,已減失原效用、被放棄原效用、不具效用或效用不明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判定該批貨物係屬廢棄物範疇,故該批貨物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辦理,貴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逕行輸出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8-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信義區東光里崇法街一七巷一六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