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圓猿餐飲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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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彭道銳
統一編號
54893301
成立日期
2015/06/03
資本額
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118、120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彭道銳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吃到飽餐廳(561117)
  • 其他飲料店(563199)
  • 飲酒店(563114)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4/10/04 臺中市 NT$30,000 本局查獲該公司餐飲作業產出之廢水及油脂,雖經油水分離槽過濾,惟因效能不足,致含油垢之廢水逕自排放污染溝渠及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30-113-10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24/09/27 臺中市 NT$6,000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3-090254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22/04/18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120號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0年12月30日22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1-040071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22/04/15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0年12月8日22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1-040062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22/04/14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從事餐飲作業,查獲貴公司於禁止時段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1-040050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22/02/23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於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0年11月23日22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1-020021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固定空污 2021/11/10 臺中市 NT$195,000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120號從事餐飲(烤狀猿燒烤)業,本局於110年2月26日19時2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周邊稽查,稽查時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10-11001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3/02 臺中市 NT$6,000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經營「烤狀猿日式燒肉」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09年12月30日22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雖設置油水分離槽,惟貯存油污殘渣容器,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致廢棄物(油污殘渣)流佈污染溝渠(地面水體)。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40-110-03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固定空污 2020/01/13 臺中市 NT$100,000 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19時13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周邊稽查,貴公司於大里區大里路118、120號從事餐飲(烤狀猿燒烤)業務,稽查時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9-01003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標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19/06/14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從事餐飲作業(烤狀猿),本局於108年4月27日22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冷卻水塔)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08-060048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19/05/01 臺中市 NT$3,000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從事餐飲作業(烤狀猿),本局於108年2月27日22時06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抽油煙機及冷卻水塔)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08-050002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17/05/23 臺中市 NT$30,000 該公司為營業場所,本局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營業綜合音量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依法限期於106年4月12日22時11分前改善完成。惟本局再於106年4月29日22時01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營業綜合音量仍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令立即改善完成。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22-106-050003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噪音污染 2017/03/14 臺中市 NT$3,000 一、該公司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抽風設備運轉產生之低頻均能音量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依法限期於106年1月31日22時40分前改善完成。二、惟本局於106年2月12日22時4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抽風設備運轉產生之低頻均能音量仍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令立即改善完成。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22-106-030005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固定空污 2016/09/22 臺中市 NT$2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5-090009 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里大里路一一八、一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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