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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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7/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國強段840地號等5筆土地),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計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計10點。(三)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累計缺失達1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9-07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
水污染 | 2020/03/17 | 桃園市 | NT$45,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沉砂池僅設置12座桶槽(總體積為2.52立方公尺),設置方式、位置及體積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DP1)及其體積為85.8立方公尺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 | 30-109-03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20/02/03 | 桃園市 | NT$2,400 | 工程產生之黃色淤泥廢水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
水污染 | 2019/12/18 | 桃園市 | NT$31,500 | 貴公司進行地基開挖及出土作業,作業產生之含淤泥廢水雖有抽至沉澱槽沉澱,惟沉澱效果不佳仍致含淤泥廢水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茄苳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12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
水污染 | 2019/12/18 | 桃園市 | NT$49,500 | 貴公司進行地基開挖及出土作業,作業產生之含淤泥廢水雖有抽至沉澱槽沉澱,惟沉澱效果不佳仍致含淤泥廢水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茄苳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12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9/09/24 | 桃園市 | NT$1,200 | 工地設有沉澱槽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色淤泥廢水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9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興十二街八號二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