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5/01/04 |
苗栗縣 |
NT$30,000 |
本局113年1月15日查核貴公司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廢磚(R-0402)係從固狀經中間處理後轉為粉狀性質,因當時未敘明中間處理方式,故再次派員查核,經查貴公司為加速廢磚轉化為粉狀性質,有以灑水方式加速磚塊之裂解為粉狀,本局於113年1月15日查核時,貴公司未將上述中間處理方式填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2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4/10/14 |
苗栗縣 |
NT$100,000 |
查核煉鋼程序(M01)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之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1)之氣體進口溫度,發現A001氣體進口溫度為攝氏60度(另一次查核結果為攝氏63度),其氣體進口溫度低於許可證核准之操作條件(攝氏80-110 度),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5條第2項 |
20-113-10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3/14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查察,經查貴公司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廢磚(R-0402)係從非製造程序類別所產出,查其廢棄物物理性質為固狀(貯存區)非粉狀性質,清理計畫書亦無中間處理方式,貴公司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24/01/16 |
苗栗縣 |
NT$18,000 |
排泥頻率及排泥量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每日記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3-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1/13 |
苗栗縣 |
NT$72,000 |
經查貴公司240008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A-7101(111/12及112/9)及非製造程序產出之D-0501(111/9~112/9)、R-0402(112/3、112/4、112/9),經核對前月貯存量加本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本月貯存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1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23/10/03 |
苗栗縣 |
NT$15,000 |
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等資料。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30-112-10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22/03/28 |
苗栗縣 |
NT$7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1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督察,貴事業廠區設置1地下水井,並將地下水抽至M01、M02製程及冷卻水塔使用,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用水來源(使用自來水及冷卻水)種類不符;最終沉澱池之回收水管線流向,未經冷卻槽即直接回收至M01製程使用,又於池內另設有4條管線(含沉水馬達)並連接至槽體外,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操作流程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3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3/02 |
苗栗縣 |
NT$6,000 |
氧化碴(R-1209)與還原碴(R-1210)採露天貯存,部分有混合堆置重疊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22/01/13 |
苗栗縣 |
NT$90,000 |
本營建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貴事業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1-0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通霄鎮中山段四一至四三、四六、四八、四九、五二、五四至五六、五八、六九至八○、八二至九一、九五、九六、九八至一○二、一一五、一○三九、四○、六五、六六地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0 |
苗栗縣 |
NT$96,000 |
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軋延及擠型製造程序作業,製程產出之廢塑膠、廢太空包袋材及廢耐火材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查製程產出之C-0110銅及其化合物包裝材料貯存容器未依規定分類編號及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及標誌。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款 |
40-111-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第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1/08/27 |
苗栗縣 |
NT$13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6日派員至該公司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限值1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8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20/05/18 |
苗栗縣 |
NT$66,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7日派員至貴事業「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工地查察,經查該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貴事業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報請核准,即逕行動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9-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09/25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8日派員至現場查核,查許可製程原物料未登載使用還原碴,惟貴廠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說明自107年7月底起,廠內產出之還原碴(事業廢棄物)每月約500至700公噸回製程使用,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9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09/19 |
苗栗縣 |
NT$100,000 |
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煉鋼程序M01),環保局於108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逸散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缺失(記點)項目為堆置場未採行防制設施(10點)、車輛運輸未覆蓋防塵網及無污水收集設備(10點)、車行路徑鋪設粗級配未保持濕潤,厚度及面積均不足(4點)、洗車平台槽寬未符合法規規範(4點)、裸露區域未採行防制措施(10點)及道路路面有髒污色差(4點),違規項目記點共計42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8-09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09/19 |
苗栗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時,貴公司進行舊廠房拆除作業,施工灑水不足,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9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19/08/22 |
苗栗縣 |
NT$30,000 |
廠內之絕緣油洩漏排放至廠外溝渠,致污染水圳及河川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08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19/06/03 |
苗栗縣 |
NT$15,000 |
廢水處理設施前之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回收水表及放流水表等讀數與每日紀錄表數值均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30-108-06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5/27 |
苗栗縣 |
NT$78,000 |
有害集塵灰貯存於桶槽、防溢槽及太空包內,惟查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無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等;氧化碴與還原碴露天貯存,且有重疊混合堆置情事,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還原碴自107年7月29日起回爐再利用,惟「回製程再利用」未提列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40-108-05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第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31 |
苗栗縣 |
NT$24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查獲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即逕行營運,另現場發現廢濾袋露天貯存(約400-500條),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本局於107年1月29日以環廢字第1070004329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7年02月22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7年3月6日現場複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仍未依限於107年2月22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原堆置於廠區之廢濾袋,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自行清除至廠內電弧爐製程自行處理完畢;又查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廠內自行處理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 |
40-107-08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2 |
苗栗縣 |
NT$24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查獲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即逕行營運,另現場發現廢濾袋露天貯存(約400-500條),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本局於107年1月29日以環廢字第1070004329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7年02月22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3月6日現場複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仍未依規於107年2月22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原堆置於廠區之廢濾袋,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自行清除至廠內電弧爐製程自行處理完畢;又查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廠內自行處理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29 |
苗栗縣 |
NT$180,000 |
貴事業係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經查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即逕行營運,另現場發現廢濾袋露天貯存(約400-500條),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第11條第1項第2款、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噪音污染 |
2017/11/22 |
苗栗縣 |
NT$24,000 |
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噪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5日23時整派員複查,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已於106年10月23日以府環空字第1060042313號函裁處新臺幣2萬4,000元整罰鍰在案。上開裁罰後,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06年10月26日夜間0時45分進行複查,經監測結果,仍超過管制標準,已於106年11月16日以府環空字第1060046672號函裁處新臺幣2萬4,000元整罰鍰在案。前開裁罰後,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06年11月7日夜間23時50分進行複查,經監測結果,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聲音,於夜間時段檢測值為「Leq(A):53.3dB(A)」,仍超過本縣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47dB(A)」,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22-106-11000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噪音污染 |
2017/11/11 |
苗栗縣 |
NT$24,000 |
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噪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5日23時整派員複查,貴公司運作所發出聲音經儀器檢測結果,於夜間時段檢測值為「Leq(A):56dB(A)」,仍超過本縣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47dB(A)」,已於106年10月23日以府環空字第1060042313號函裁處新臺幣2萬4,000元整罰鍰在案。上開裁罰後,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06年10月26日夜間0時45分會同陳情人於相同地點進行噪音源稽查管制複查(噪音監測點位於第2類噪音管制區),經監測結果,該公司運轉所產生之聲音,於夜間時段檢測值為「Leq(A):55.6dB(A)」,仍超過本縣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47dB(A)」,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22-106-11000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噪音污染 |
2017/10/17 |
苗栗縣 |
NT$24,000 |
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噪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5日23時整派員複查,貴公司運作所發出聲音經儀器檢測結果,於夜間時段檢測值為「Leq(A):56dB(A)」,仍超過本縣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47dB(A)」,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22-106-100007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3/21 |
苗栗縣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製程24008產出之還原碴(R-1210)目前廠內貯存量約7000公噸左右,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貯存量還原碴(R-1210)貯存申報量僅申報98.82公噸與現場貯存量不相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20 |
苗栗縣 |
NT$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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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5-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16/05/04 |
苗栗縣 |
NT$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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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5-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第6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5/02/02 |
苗栗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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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20-104-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3款、第6條第1款、第6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水污染 |
2012/08/24 |
苗栗縣 |
NT$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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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8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1/07/20 |
苗栗縣 |
NT$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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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0-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1/06/13 |
苗栗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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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0-06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第60條第2項裁處。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0/06/18 |
苗栗縣 |
NT$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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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20-099-06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