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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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11/13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中港分公司於本市梧棲區經二路16號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62-01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中港分公司)已於108年7月9日完成代理人設置,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11005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經二路一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3/08/22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2-08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經二路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