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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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6/09 | 高雄市 | NT$100,000 | 堆置木材(木竹)區起火燃燒,產生大量白色粒狀污染物濃煙,散布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之情事。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0-109-06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梓平里八德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9/10/07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梓官區梓平里八德路60之2號從事合板膠合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8月5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僅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及合板製品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並未領有操作許可證卻逕行操作生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八德路六○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9/16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8月5日派員督察,現場發現貴公司燃材鍋爐燃燒後產生之爐渣、袋式集塵器產出集塵灰及膠合作業產生膠渣等廢棄物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且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地下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9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八德路六○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11/21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梓官區八德路6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19日稽查發現,發現現場已完成設置一具蒸氣鍋爐(蒸氣量為6000kg/hr),設置完成日期為106年3月23日。貴公司蒸氣鍋爐屬前開公告第三批第二類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設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7-11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八德路六○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