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溢興業社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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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潘玉孌
統一編號
60392037
成立日期
1991/06/15
資本額
1,3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208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潘玉孌 100%
營業項目
  • 廢水及污水處理(370000)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5/03/12 新北市 NT$500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P)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3013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5/14 臺北市 NT$6,000 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經查公司機構負責人(原為:陳**)於109年2月3日異動(新為:潘**) ,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天內向本局申請變更)(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44-109-05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9/01/08 臺北市 NT$6,000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維持正常運作(經查許可之清運車輛車號:4*-*P,裝置GPS於107年11月18日至107年11月24日[第47週],未依規定於該周之次周五前上網做周確認)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08-01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8/12/21 臺北市 NT$6,000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107年度11月份營運紀錄,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網路申報收受指定公告事業以外對象(非列管事業機構)之廢棄物營運紀錄(每月10日前上網申報前一月份)。]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07-12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5/12/17 臺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44-104-12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4/08/07 臺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44-103-08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二○八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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