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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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11/07 | 臺南市 | NT$1,200 | 緣本(112)年9月27日,稽查發現本市東區城東街133號前(仁和段1206-5地號),貴公司任令一般廢棄物(內容物:廢棄保麗龍、積水容器、腐材及垃圾等雜物)堆置造成環境髒亂,未依規定清除情事,影響公共衛生及環境觀瞻甚鉅,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2-1101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臺南市東區崇德十九街一二○巷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