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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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1/02/01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9日15時4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府安路五段56巷33號旁稽查,發現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行黏貼廣告物(住商不動產鄭子寮西門加盟店寶鑫企業有限公司、售、2520077)污染定著物(民宅牆壁)。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南市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北區西門路四段三○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