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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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寶 | 董事 | 70.86%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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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12/09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R-0201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貯存廢棄物,貯存於大門口進出口兩側,顯未依規定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處罰緩,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09年11月2日至貴公司查看,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外,與核准之廢棄物貯存區配置圖不符,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09-120026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八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4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本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R-0201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貯存廢棄物,貯存於大門口進出口處,顯未依規定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8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09年8月6日至貴公司查看,現場R-0201仍堆置於廠區大門進出口處,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09-09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八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14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R-0201堆置於廠區大門進出口處,非屬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貯存地點,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5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八六巷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0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及國內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八六巷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