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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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本 剛 | 董事長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缺額 | 董事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
有賀 靖人 | 董事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赤堀 元一 | 董事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古田 充 | 董事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小田原 毅 | 董事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鷲丿上 正剛 | 監察人 | 100.00% | 新加坡商 AGC SINGAPORE SERVICES PTE. LTD.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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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4/20 | 雲林縣 | NT$6,000 | 1.本案係為陳情案件稽查。2.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該公司相關人員代表至一廠C區(鄰近科工八路)稽查當時於C區廠房外發現堆放廢棄物(淨水汰換濾料,D-0499)及副產品(氧化鈰泥),經查現場廢棄物堆放地點與該公司一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貯存區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會同該公司相關人員至該公司一、二廠半乾式排煙脫硫設備處理過後產出之D-1099進行採樣各2瓶(一廠1091412-S01,1091412-S02)(二廠1091412-S03,1091412-S04),各分別檢驗TCLP及PH,將俟檢驗及果辦理後續相關事宜。4.已當面告知公司相關人員代表已違反上述法條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七日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4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9/11/15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平板玻璃及其製品製造作業,經環保署督查發現貴公司玻璃製品製造程序(M04)之溶解爐(E601)排放管道(P601),於106年12月5日執行之定期檢測報告結果,未依規定於30日內將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傳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之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8-1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19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0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七路八號、科工八路三七號、科工八路六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19 | 雲林縣 | NT$12,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10/31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2-10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10/30 | 雲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02-10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七路八號、科工八路三七號、科工八路六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9/14 | 雲林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1-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七路八號、科工八路三七號、科工八路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