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治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09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09 PM
負責人
楊雪惠
統一編號
70743639
成立日期
1999/12/08
資本額
1,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20,983,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3-5977799
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12-2號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楊雪惠 董事長 1.74%
楊慈惠 董事 0.93%
楊敏祐 董事 0.00%
李富生 董事 0.06%
張驥雲 董事 5.31%
何樹輝 董事 0.62%
劉美英 監察人 0.93%
營業項目
  •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464211)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楊雪惠
    2022/06/01
  • 資本額變更為1,000,000,000
    2020/10/27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12-2號
    2014/09/01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07年新竹市議員選舉 150000.0
    總支出金額 150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12 100~200萬 0~50萬
    2023 01-12 0~50萬 0~50萬
    2022 01-12 0~50萬 0~50萬
    2021 01-12 0~50萬 0~5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新竹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支付命令
    201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4/09/06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50,000
    2024/03/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23/11/10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20,000
    2019/11/05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2018/09/05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2017/11/21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243條及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17/05/05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2016/11/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4/01/16 新竹縣 NT$5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73-RN)於112年10月12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3-01026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移動污染 2023/09/15 新竹縣 NT$5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73-RN)於112年6月22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2-09027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6/24 新竹縣 NT$60,000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該公司(108年8月250899製程產出之廢棄物C-0110 銅及其化合物產出量原申報為8.8公噸,依貴公司陳述意見,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0-06003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固定空污 2018/05/04 新竹縣 NT$100,00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7-05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水污染 2017/06/20 新竹縣 NT$24,500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月17日前往貴公司進行稽查,經查貴公司空調循環水排入雨水溝內,未予以雨污水分流,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6-06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3/06 新竹縣 NT$6,000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總隊至現場稽查,貴公司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其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容器PE(代碼:R-0204)、廢鐵容器(代碼:R-1306)、廢鋁容器(代碼:R-1307)等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不符,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40-106-03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3/06 新竹縣 NT$6,000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總隊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噴砂廢棄物(代碼:D-2407)及非有害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代碼:D-1099),於廠內露天堆置,未依規定設有防止地面水、與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40-106-030008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3/06 新竹縣 NT$6,000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總隊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噴砂廢棄物(代碼:D-2407)及非有害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代碼:D-1099),廠內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40-106-030009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固定空污 2016/04/07 新竹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5-04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二之二號
    固定空污 2014/02/26 新竹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3-02000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3/03/26 新竹縣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40-102-03003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營建工程 2012/10/12 新竹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23-101-10000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訂閱公司功能在公司有最新動態時,可以在第一時間取得最新動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