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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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1/01/21 | 臺南市 | NT$5,000 | 109年12月4日於本市安南區北安路四段過州南路往台江大道方向目視判煙,認定貴商號所有82年3月出廠(第1期車)的9*-336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2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1月12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柳營站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0-0101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口里港口二三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