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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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7/06/05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5年2月出廠的**-941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5月22日行經本市善化區樹谷大道與民生路口,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06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下營區新興里自由街四一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14/06/11 | 桃園市 | NT$2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06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03年07月21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下營區新興里自由街四一號四樓 |